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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在服刑期间买房怎么履行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在监狱服刑的,卖房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法履行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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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在服刑期间买房怎么履行合同

发布时间:2020-07-01 09:51 热度: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在监狱服刑的,卖房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法履行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哪些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和兼顾附随义务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 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善意地履行合同,使履行无任何瑕疵,当事人给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的宗旨和法规的规定。
兼顾附随义务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由合同性质、目的或交易习惯确定的附属性、 补充性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是由 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义务,它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时或合同终止后,互相协作、互相帮助,不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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